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穩崗援企業實施細則
來源: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期:2020-02-28 瀏覽:3083次
唐山市“惠企政策20條”由市人社局負責落實的有4條(“工業40條”等各項惠企支持政策已全部落實到位)。為確保支持政策更精準、能落地、惠企力度更大,現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唐山市“惠企政策20條”由市人社局負責落實的有4條(“工業40條”等各項惠企支持政策已全部落實到位)。為確保支持政策更精準、能落地、惠企力度更大,現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一)適用條件
企業同時具備“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及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超過全省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目標4.5%、上年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2個月”條件。
(二)申報要件
(1)穩崗返還資金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兌現渠道
(1)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運用失業保險經辦信息系統,對符合企業穩崗返還條件的參保企業進行初審,并對初審通過的企業主動推送《穩崗返還資金申請表》及相關信息;
(2)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企業申請,依托社?;鸸芾硇畔⑾到y對企業提交的《穩崗返還資金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進行審核無誤后,報市失業保險行政部門核準申請穩崗返還標準及金額。
(3)市失業保險行政部門對擬給予企業穩崗返還的企業名單和資金數額在同級人社部門官網向社會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返還資金撥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二、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我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一)適用條件
企業同時具備以下條件:①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②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超過全省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目標4.5%;③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無歷史欠費;④2019年以來連續虧損3個月(含)以上;⑤受當前外部經濟影響或屬于周期性行業下行階段;⑥產品市場競爭力較強;⑦2017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件;⑧2018年以來企業未因違反《就業促進法》《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而受到過行政處罰;⑨與企業工會組織協商制定了穩定就業崗位措施。
省政府確定的僵尸企業、被列入社會征信記錄的嚴重失信企業,不宜返還失業保險費。
(二)申報要件
(1)唐山市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審核認定表;
(2)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申請報告;
(3)2019年以來會計報表;
(4)與企業工會組織協調制定的穩崗措施;
(5)企業有市場競爭力證明材料;
(6)穩崗返還資金申請表。
(三)兌現渠道
(1)企業向參保地人社部門提交申請報告,填寫《唐山市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審核認定表》。
(2)參保地人社部門適時召集會審機制成員單位,根據申報企業實際情況,對照困難企業認定條件逐項進行核實,擬定本地困難企業名單。各縣(市、區)擬定的困難企業名單和企業基本情況,以當地政府(管委會)名義函告市人社局。在市本級參保的企業由市人社局負責組織申報、會審。
(3)依托市級會審機制,市人社局適時組織市直各相關部門對市及各縣(市、區)申報企業進行會審,擬定困難企業名單,報市政府批準后,確定為困難企業,享受相關穩就業政策。
(4)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申請及資金撥付程序參照一般企業穩崗返還規定執行。
在省未出臺新的穩崗返還政策前,一般企業和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暫按上述政策執行,待省出臺新政策后按新規定執行。
三、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2、3月份應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經批準后可延期辦理最多不超過6個月,延期繳費期間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利益。
(一)適用條件
(1)參保人數小于等于300人的企業;
(2)受當期疫情影響嚴重,出現停產、停業或營業收入大幅度減少,2、3月份經營困難,無力繳納社保費。
(二)申報要件及辦法
推行不見面申請審批。
(1)申請企業填寫《2020年2月、3月份社保費延期繳納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后,拍照上傳到各級社保經辦機構郵箱(其中在市本級參保的企業上傳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業務一處郵箱tssbjywyc@163.com,聯系電話2806122;各縣區參保企業報本地社保經辦機構郵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審批后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回復;
(2)工傷保險當月新增人員須通過網申系統預登記,無法利用網申的,將當月用工花名冊上傳到社保服務中心郵箱,上傳時間作為新增參保人員的工傷參保時間。
(三)補繳流程
經批準緩繳2月、3月份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延期辦理最多不超過6個月,屆時利用網申系統補做2月、3月份社公保險費申報業務(不加收滯納金),連同當月申報一并到稅務部門繳費。逾期不補繳的緩交期間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四、小微企業一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由25%降至20% (超過100人的企業由達到15%降至10%),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可給予小微企業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并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
(一)適用條件
凡在我市范圍內注冊經營,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小微企業:
(1)符合《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小微企業;
(2)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不包括大學生村官、留學回國學生、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
(二)申報要件
(1)小微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小微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小微企業現有職工花名冊,當年新吸納人員花名冊;
(4)當年新吸納人員身份證、勞動合同復印件。
(三)兌現渠道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登錄“創業擔保貸款申請系統”,按提示要求上傳需提供材料原件影像后,到經營地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確認申請,隨時審核,合格的即時轉經辦銀行辦理貸款相關手續。
市本級經辦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建設銀行、河北銀行、豐南區瞬豐銀行(僅限豐南區開展業務)。
縣區經辦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建設銀行。